盘州事业单位

开始报名时间
2024-05-16
面试时间
2024-05-25

 为加强盘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等有关规定,盘州市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45人。为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地完成,制定此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坚持“党管干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和“依法依规办事”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盘州市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45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盘州市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人员(其中,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到具体单位工作的定向生)。

  2.外省户籍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人员(其中,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到外省的定向生)。

  3.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盘州市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生源地或兵源地为盘州市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以上五类人员统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拟报考职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6.报考年龄要求:

  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4月1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17日及以后出生);对于2024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17日及以后出生)。

  7.报考定向“限应届毕业生报考”职位的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2)非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

  (3)国家有相关规定可以按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的。

  8.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7〕27号)精神,六盘水市户籍或生源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在满足其它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可分别对应报考学历条件为大专、本科不限专业职位。

  9.报考定向招聘“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社区)主任、副主任须提供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推荐意见和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任职满3周年及同意报考证明。

  10.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报考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截止2024年12月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盘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的人员应累计服务满2周年。

  (2)截止2024年12月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盘州服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应累计服务满2周年。

  (3)截止2024年12月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盘州服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人员应完成项目服务期。

  以上(1)(2)(3)类人员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时,学历要求参照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人员执行。

  另外,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且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身份报考本次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

  (4)生源地或兵源地为盘州市且服役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11.报考定向“限盘州市兵源的退役士兵报考”职位的须截止2024年4月16日时为盘州市兵源的退役军人。

  12.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被辞退或取消录(聘)用未满5年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2021年4月16日以来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且仍在职的(特岗教师服务期满转编后可报考)。

  7.截止2024年4月16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8.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4届高校毕业生。

  9.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11.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在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2.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3.2022年以来参加盘州市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考核)时,进入面试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

  1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报名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报考人员可在2024年4月16日9:00至4月19日17:00期间登录“盘州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平台”(http://p.i35.cn/),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当仔细阅读并签署《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及《职位一览表》。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填写报名信息后系统会自动生成《盘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片(jpg格式、不超过30KB)。报考申请被接受后,请牢记申请时设置的密码,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是报考人员查询网上资格初审结果、网上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注意: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后,都须进行报名信息复核。复核无误后点击“确定无误后,保存”键后,报名信息将进入审核流程,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将不能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若无法点击“确定无误后,保存”键,说明考生不符合该岗位报名条件。若不点击“确定无误后,保存”键,报名信息将无法进入审核流程,均会导致报名失败。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在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各招聘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提交《报名信息表》后24小时内审核完毕。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4年4月19日17: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各招聘单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9:00—2024年4月19日17:00。资格初审环节中有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资格初审期间由报考人员和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市招聘办工作人员给予改报,缴费结束后仍未改报成功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并追究审核人员责任。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报考单位和报考职位不得修改)的,须本人向招聘单位申请,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市招聘办工作人员给予修改。

  招聘单位在2024年4月19日17:00前完成审核。报名时间结束后审核仍未通过的人员,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请及时登录查看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考生应留下正确的联系电话,保持畅通。

  报名期间于每日中午12:00在报名网站公示报名人数超过30:1的岗位和达不到3:1的岗位。

  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4月16日9:00至4月21日17:00在“盘州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平台”(http://p.i35.cn/)缴纳100元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

  招聘计划减少的,该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得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人员本人申请,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市招聘办工作人员给予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如无符合条件职位可办理退费。

  市招聘办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盘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panzhou.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会面向社会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

  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待定。

  报名成功并缴费后,考试费不予退还,请考生谨慎考虑清楚后再缴费。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在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一)笔试内容

  笔试为闭卷考试,单科满分为150分,总分300分。考试方式为分类考试,考试大纲详见“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考试动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两科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科目: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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